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某個農曆年前,筆者在慢性病房(長期住院半年或更久的病人)與護理人員聊了起來,「有些病人的家屬很少過來看他,過年的時候會不會比較有空帶他們回家?」我問,護理人員回應:「好像不會…過年時大家不是要外出探訪親友,就是有朋友到家裡,可能不方便或是不想讓別人知道自己家裡有病人,好像反而更不想帶病人回家……」

對於精神科來說,家屬是非常「重要」的。他們至少負擔著幾項艱鉅而鮮少為人理解的任務:(1) 繳付住院費用; (2) 送各種日常用品; (3) 簽署各種文件; (4) 病患出院後的照顧、復健; (5) 當病人狀況不穩時,協助減少對社區的影響。

辛苦了!幾乎已經如同小說中的扁平人物,當醫護人員想到「家屬」時,他們往往被過度簡略地分為幾個類型:有些家屬對於醫院裡大小事物都有著過份的苛求與挑剔,不管他實際上是否真的關心病人;有些家屬表現得非常順從、寡言,任何從醫院來的要求都一一做到,不多說一句話;另外有一些家屬則是神龍見首不見尾,病人住院後就消失了,電話怎麼樣也連絡不上,當病人狀況改善、要出院了,又是另一番爭戰。

家屬的真實面貌究竟如何?在精神科工作了將近八年的我,仍然覺得不甚清楚,希望有更多了解。《家屬與精神病患》(Working with Families of the Mentally Ill,  原著 Kayla F. Bernheim, Anthony F. Lehman) 這本書很容易閱讀,個人認為很適合醫院精神科的同仁一同閱讀,增進對於家屬、精神病患與工作人員互動關係的理解。

目前,醫院對於「家屬」的支持、協助極為不足,甚至許多時候連基本的理解都相當匱乏。精神科專科醫師考試時,考生心中一定有 Bio-Psycho-Social model,並且在 psycho-social intervention 的部分講得滔滔不絕。然而,在每天的工作中如何更加「知行合一」地實踐,是醫師與相關工作者需要更多思考、著力的("You are what you DO!")

 

從精神病收容院所到回歸社區

1950 年代末期開始的「去機構化運動」開始之前,精神病患被帶離家庭、集中於收容所中是基於一種假說:「父母無能教導孩子正確的道德觀,才使得孩子變成精神病,所以要把他們分開才對。」另一種說法認為家屬與病人在一起會使病情惡化。這都使得家屬覺得沒有臉去探望病人,也因為長期感到被責難,而漸漸不願意照顧病人。

去機構化運動開始後,「公立精神病醫院住院病人從1955年的五十五萬人降到1981年的十五萬人,降低率超過70% (Bachrach, 1980)」,但是也招致許多批評,如病人過早出院、(美國)公立精神病院過早關閉或縮減規模、使提供的服務分散、無法提供令人滿意的心理健康與社會支持等。「最令人詬病的還是-由於不適當的出院、缺乏支持,導致患者被社區、家庭所排斥。患者從收容所回到社區時,其家屬的痛苦和一百五十年前精神病患從社區移到收容所時,患者家屬所受到的痛苦是一樣的。」

 

家屬的負擔 (family burdens)

 本書第一章整理了許多相關研究,我讀了之後覺得「怎麼每個都這麼重要!」準備在此分享時感到難以取捨。不過總結來說,相較於「機構化」(長期住院),「去機構化」 (回門診、社區復健) 對於家屬增加的負擔是很大的。

在書中整裡的研究裡,「家屬負擔」的評估包括干擾工作、社交生活、日常生活、心理上的負擔等。

早期有一個英國的cohort study (Grad and Sainsbury, 1968) 追蹤精神病患出院對家屬造成的影響 (出院時及兩年後),數字相當令人怵目驚心! (更精確來說應是指脫離「長期住院」狀態 (去機構化),轉介至「其他 (機構)」的社區服務。看起來與目前台灣的精神病患出院後,通常直接在同一醫院門診部追蹤的制度不同。)

*三分之二的家屬認為患者在轉介期間造成家屬相當的困擾。

*五分之一的家屬因為患者病況嚴重而飽受煎熬……

*一半以上的家屬因為關心患者的病而有心理健康的問題……

*三分之一的家屬感到社交活動、休閒時間被限制住了。

另一美國研究 (Doll, 1976) 的結論是:「即使家屬想儘量容忍患者住在家裡,但是患者的確帶給家屬沉重的負擔,並且感到相當痛苦。」

*如果患者有嚴重的症狀,三分之二的家屬會對此感到羞恥,若患者症狀不太干擾,只有 35% 的家屬感到羞恥。 

*雖然 83% 的家屬說他們希望患者回家,事實上,如果患者症狀嚴重,只有 42% 家屬真的希望患者回家。如果患者症狀嚴重, 70% 以上的家屬希望患者不要出現在他們的社交生活裡。

Stein 和 Test (1980) 的研究將「慢性、無能力的精神病患」在等候醫院床位時,隨機分派到「短期住院 (約17天)、隨後門診追蹤」以及「社區生活訓練 (Training in Community Living, TCL)」兩組,去評估家屬的社會成本。

所謂TCL包括「全天候的門診服務,也將工作觸角伸到患者和家屬的社區環境中」,結果顯示TCL在所有向度都有優勢,但是「家屬負擔」並沒有顯著差異。

另一個在澳洲類似的研究(Reynoldsand Hoult, 1984)得到一樣的結果:「TCL方案仍是24小時以社區為基礎的方案,如果有需要,醫療團隊主動到家裡服務。經過十二個月的追蹤,TCL家屬的滿意度明顯的比一般的治療方案還高。TCL的家屬覺得得到了足夠的支持及訊息(39%對88%),適應較良好(28%對69%)。但是在減輕家屬因患者的疾病所帶來的負擔方面(如干擾工作、社交生活或是日常生活),並未達到顯著水準。」

總結來說,筆者認為雖然書中這些研究年代久遠,研究的細節也仍需探究,且是在相當不同的醫療制度、社會氛圍之下,難以直接類比於當前的台灣精神病患與家屬,不過回顧過往,仍然提醒著精神科工作人員與社會大眾,面對精神病患,特別是他們的家屬,需要更多的傾聽與理解。

 

家屬的需要與專業人員的反應

如同本文開頭所述,筆者認為「家屬」幾乎被醫院當成「工具人」使用了。

以下條列這個部分個人認為比較值得分享的要點:

*「Hatfield說,她接觸過的家屬,近半數抱怨心理衛生服務對他們沒什麼用。她後續的研究 (Hatfield, 1979) 顯示家屬需求依續如下:對患者的症狀能有較好的了解(57%) ; 給予如何應付問題行為的建議(55%) ; 有機會和有類似問題的家屬認識(44%); 有時候能夠暫時休息,不去擔心患者(30%) ; 找一個除了家以外,患者可以住的地方(27%)……

*(研究的家屬分佈在美國五個不同的地區) 「他們認為專業人員增加了他們的罪惡感,迷惘,挫折感。這些家屬中,三分之一認為和專業人員接觸對他們並沒有什麼幫助……」(Holden and Lewine, 1982)

*「如果專業人員心裡先預想:患者會生病是因為有不稱職的父母,這種想法是很危險的,因為自己會不由自主的流露出鄙視的態度。(Holden and Lewine, 1982)

*(以下為家屬與病友/當事人的聲音)「每個醫生做的決定好像都不一樣,而我從來就搞不懂為什麼。我好像被留在黑暗中,不曉得要怎麼辦才好。一切都變得好可怕,因為沒有人跟我解釋這到底是怎麼一回事。」

*「我希望有人能告訴我,我對我兒子能有哪些符合實際的期望。」

*「雖然有少數專業人員很好,但大部份都像沒被訓練好,敏感度很差。」(Hatfield, 1983, p.54)

 

結語

在第一章整理的研究顯示,兩星期與兩個月的住院天數對減輕家屬的負擔沒有顯著差異;在住院之外的選擇:社區生活訓練 (Training in Community Living) 包含門診服務、必要時醫療團隊到家中服務,雖然家屬的滿意度高,不過對於減輕家屬因患者的疾病所帶來的負擔 (對工作、社交、日常生活的影響) 也沒有達到顯著水準。(也許原因之一在於,不同的介入模式也常常希望家屬能夠參與其中?)

目前的醫療模式偏重症狀的減輕,對於家屬的需要、被要求扮演的角色缺乏了解。在藥物治療、biological 面向介入的成效在短期內不易有顯著進步的當下,醫師與相關工作者應更多考量各種 psycho-social intervention的可能性,並且與家屬、精神病患、醫院內不同專業以及醫院外相關機構保持持續的對話,增進彼此理解,一同發掘更理想的互動模式。

附註:在醫院精神科中,相對於醫師、護士等醫院的工作人員,一般仍然習慣稱呼到院求助者為「病人」「病患」(某些討論會的情境下會稱為「案主」「個案」)。精神科病人如同內科病人、外科病人一般,在醫院內的工作者而言,一般並無貶意。並且,雖然此時被稱為病人,但也不必然意味著不會有康復、去掉病人身份的時刻來臨。

不過,如同對於醫療、精神科疾患較少接觸的民眾一樣,醫院內的工作人員,甚至精神科的專業工作者,受限個人的學習歷程和醫院中忙碌、常缺乏足夠的思辯、對話空間,確實也可能對「精神科病人」有一些刻板印象,是需要保持自我覺察,抱持謙虛的態度多與人對話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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